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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西寧3月26日電 記者韓萍 今天上午,青海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出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》(決議自公佈之日起施行)。
  此次青海省生育政策的調整完善包括: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;本省行政區域內按政策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家庭,取消生育第二個孩子四年間隔的時間限制。這標志著青海省“單獨二孩”政策正式落地(該決議自公佈之日起實施)。
  決議要求,生育政策調整完善後,青海省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,全面貫徹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、法規,促進本省人口長期均衡發展。決議同時要求,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、法規和此決議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,保證相關法律、法規和決議得到有效實施。  (原標題:青海“單獨二孩”政策落地 取消四年間隔限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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